一般而言,私人教他技术没收学费,通常不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学费,除非双方之前有明确的约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关系的判断
赠与合同的认定:如果私人教技术时,并没有明确约定要收取学费,这可能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此情况下,教技术的一方相当于将知识无偿赠与对方,因此无权再要求支付学费。
有偿教学合同的认定:如果双方事先有明确的约定,比如口头或书面协议,表明教学是有偿的,即需要支付学费,那么教技术的一方就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学费。此时,如果对方不支付,教技术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支付。
二. 实际情境的分析
例如,甲私下教乙某项技术,并没有提及学费问题,乙学习后也未主动支付学费。在此情况下,甲通常无法起诉乙要求支付学费,因为双方并未形成有偿教学的法律关系。
再如,甲和乙事先约定,甲教乙技术,乙需支付一定数额的学费。但乙在学习后拒绝支付学费。此时,甲有权根据双方的约定起诉乙要求支付学费。
我的观点:私人教他技术没收学费是否可以起诉,关键在于双方之间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通常被视为赠与行为,教技术的一方无权要求支付学费;如果有明确的约定表明是有偿教学,那么教技术的一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学费。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