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距离上一次必须满一年。这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里的“累计工作已满1年”是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条件,意味着职工需要从上一次年休假结束后,再次累计工作满1年,才能享受下一次的年休假。
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规定了年休假的具体计算方式,即按照职工实际累计工作年限来确定年休假的天数,并且要求职工在上一年度内连续工作满12个月,才能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这也进一步确认了年休假距离上一次必须满一年的规定。
因此,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年休假距离上一次必须满一年,这是职工享受年休假权益的法定条件。如果职工在上一年度内没有累计工作满1年,或者在上一年度内已经享受了年休假但再次累计工作未满1年,那么在下一年度内是无法享受年休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