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公司换负责人不通知业委会是违法的。
在物业管理中,业委会作为业主的代表,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运作具有一定的监督权。物业公司更换负责人,属于公司内部的重要人事变动,这一变动可能会影响到物业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物业公司有义务及时将这一变动通知业委会,以便业委会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并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运作进行必要的监督。
从法律角度来看,《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未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更换负责人必须通知业委会,但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以及物业管理活动中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物业公司应当履行通知义务,确保业委会的知情权。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可能构成对业委会的违约,业委会可以依法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综上所述,小区物业公司换负责人不通知业委会是违法的,物业公司应当履行通知义务,确保业委会的知情权得到保障。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业委会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