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正式工入职满一年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从员工入职的第一天开始,用人单位就有责任为其办理社保,而不是等到入职满一年或其他时间节点。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也明确指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以“入职满一年才交社保”为由拒绝为员工办理社保,那么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员工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正式工入职满一年才交社保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