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罪金额不够立案,纪律处理后又发现新的违纪金额的情况,一般不可以将新的违纪金额与原先已处理的金额一并处理。具体分析如下:
一. 纪律处理与刑事处理的独立性
- 纪律处理与刑事处理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纪律处理与刑事处理通常是相互独立的。纪律处理主要针对的是违反党纪、政纪等行为,而刑事处理则是针对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 处理依据的不同:纪律处理依据的是党内法规、行政规定等,而刑事处理则依据的是国家刑法。因此,两者在处理程序、处理结果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二. 新违纪金额的处理方式
- 单独处理:对于新发现的违纪金额,如果其性质、情节等符合纪律处分的条件,应当单独进行纪律处理。这意味着,新的违纪金额不会与原先已处理的金额合并计算或一并处理。
- 可能影响刑事立案:虽然新的违纪金额不能与原先的金额一并处理,但如果新的违纪金额与原先的金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额,或者新的违纪行为性质严重,有可能触发刑事立案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可能会对新旧违纪行为进行综合考虑,以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三. 实际操作的考虑
- 程序公正:为了确保程序公正,对于新发现的违纪金额,应当遵循独立的处理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证据收集:在处理新违纪金额时,应当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审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避免因为证据不足而导致处理不当。
我的观点:综上所述,对于犯罪金额不够立案,纪律处理后又发现新的违纪金额的情况,应当遵循纪律处理与刑事处理的独立性原则,对新违纪金额进行单独处理。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重程序公正和证据收集,确保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