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工人哪些钱不属于工资收入”这个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明确的结论:工人的某些特定收入是不计入工资总额的。具体来说,这些不属于工资收入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这些费用是单位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福利而支付的,不属于工资范畴。
劳动保护费用:包括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以及夏季冷饮费等,这些费用是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也不计入工资总额。
特定劳动报酬及收入:如国家颁发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金,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专门工作报酬,这些收入虽然也是职工通过劳动获得的,但按照相关规定,它们并不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
其他非工资性补贴:如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卫生费、托儿补助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这些补贴虽然与职工的工作生活有关,但同样不计入工资总额。
其他特定支出:如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以及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等,这些也不属于工资收入。
综上所述,工人的工资收入并不包括上述这些特定项目和费用。如果您在工资收入方面有任何疑问或纠纷,欢迎随时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