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价格偏低认定的法律依据-刘江律师|法行宝
2025-07-19 公司事务

关联交易价格偏低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一条款为关联交易价格偏低的认定提供了法律基础,即当关联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且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可被视为不合法。
  2. 司法解释的进一步明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对于“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或者物价部门指导价予以认定。转让价格未达到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或者指导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这一司法解释具体化了“明显不合理低价”的认定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3. 特定情境下的法律适用:

    • 在破产程序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管理人未请求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行为的,债权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这些行为。这表明在破产程序中,关联交易价格偏低的认定同样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4. 关联关系的特别考虑:

    •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当债务人与相对人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时,对于“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或高价的认定,不受上述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三十的限制。这意味着在关联交易中,由于双方存在特殊关系,价格偏低的认定可能更加严格。

综上所述,关联交易价格偏低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会根据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市场交易价或物价部门指导价等因素,综合认定交易价格是否合理。同时,对于关联交易中的特殊关系,法律也给予了特别的考虑。如果您在关联交易中遇到价格偏低的问题,可以及时向我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