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过了6个月还能撤销吗”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伤认定书一旦作出并送达,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的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告,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意味着,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的6个月内,您是有法律途径来挑战这一认定的。
然而,撤销工伤认定书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它需要基于一定的法定理由和证据。通常,撤销工伤认定的理由可能包括: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程序错误、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等。如果您认为工伤认定存在上述问题,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那么您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撤销。
但请注意,即使您提出了撤销申请,也并不意味着工伤认定书一定会被撤销。复议机关或法院将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决定。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工伤认定书在6个月后不能被直接撤销,如果您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提起民事诉讼或者通过其他行政程序来寻求救济。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过了6个月,一般不能直接撤销。但如果您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您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寻求撤销或改变认定结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