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不按规定全程陪同怎么处罚-熊祯锋律师|法行宝
2025-07-18 交通事故

旅行社不按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将受到上述处罚。

二. 处罚流程

  1. 立案:旅游主管部门发现或接到举报有此类违法行为,以及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 调查:对立案的案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 审查:对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 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5. 决定:制作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6. 执行: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采取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 责任主体与管辖

  • 责任主体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或相应的旅游主管部门。
  • 管辖权限根据案件的影响程度和复杂性,由不同级别的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例如,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国家旅游局负责查处,地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我建议旅行社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为出境或入境团队旅游提供全程陪同服务,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处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