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核心点来更好地理解你的问题:一是公司赔偿给别人的2万元是基于何种法律义务或责任;二是你赔偿给公司的2千元是基于何种约定或法律规定;三是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关联或比例关系。
如果公司赔偿的2万元是基于其对外承担的法律责任(如违约赔偿、侵权赔偿等),而你赔偿给公司的2千元是基于你与公司之间的内部约定(如你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损失而承担的赔偿责任),那么这两者之间并不一定有直接的关联或比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你赔偿给公司的2千元是否“少”,主要取决于你与公司之间的约定,以及你的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大小。
如果公司赔偿的2万元与你直接相关(比如是因为你的工作失误或违法行为导致的),并且你与公司之间约定了你需要承担一定比例或全部的公司损失,那么你赔偿给公司的2千元是否足够,就需要根据你与公司之间的具体约定,以及公司实际损失的大小来判断。
从法律角度来看,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你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赔偿多少给公司。赔偿金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你与公司之间的约定,以及你的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具体情况。
综上所述,你赔偿给公司的2千元是否“少”,并不能简单地通过与公司赔偿给别人的2万元进行比较来得出结论。而是需要综合考虑你与公司之间的约定、你的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大小,以及你与公司之间协商的结果。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