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有折算吗-尉忠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劳动纠纷

年休假确实存在折算的情况。具体来说,年休假的折算主要依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当年度在单位的剩余日历天数以及已安排的年休假天数来确定。

  1. 一般情况下的年休假天数: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 新进员工或即将退休员工的年休假天数折算:

    • 对于新进单位的员工,如果已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当年度年休假天数的计算方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入假期。
    • 对于即将退休的职工,可以依法享受按照本年度退休前的工作时间折算后的休假时间,折算方法相同。
  3.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年休假折算:

    •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应按照以下方式折算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4. 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折算:

    • 若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年休假或安排的天数少于应休天数,应在本年度内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的“日工资收入”指的是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综上所述,年休假的折算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职工的工作年限、当年度在单位的剩余日历天数、已安排的年休假天数以及是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在计算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您有具体的年休假折算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