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一项是可以填报多位老人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如下:
一. 赡养老人填报规定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 填报多位老人的操作流程
- 在个税APP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中,可以选择添加多位被赡养人信息。对于独生子女而言,可以直接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于非独生子女,需要与兄弟姐妹协商好分摊方式和额度,并在APP中如实填报。
三. 注意事项
- 被赡养人必须满足年满60岁的条件,且其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均可列为被赡养人。
- 填报时需要提供被赡养人的身份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 如遇分摊额度或方式变更,需在新的一年度重新提交分摊协议。
我建议在填报前仔细了解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符合填报条件,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