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书是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仲裁机构的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制作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以下是书写劳动仲裁调解书的详细步骤和要点:
一、首部
标题:
当事人信息:
- 详细列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住址、联系电话以及邮政编码。
- 若存在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应一并列明其基本信息和代理权限。
二、纠纷概述
事实描述:
- 简要而清晰地陈述劳动争议的事实经过,包括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双方的主要诉求。
- 确保事实描述客观、中立,不带有主观色彩。
双方主张:
- 概括说明双方当事人对于争议焦点的各自观点和立场,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主要诉求和理由。
三、调解结果
协议内容:
- 具体明确地写明双方在劳动仲裁调解过程中达成的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加班费用的结算、社会保险费的补缴等。
- 每一项调解内容都应具备明确的金额、支付期限和履行方式,确保协议的可执行性。
履行方式和期限:
- 详细规定双方应如何履行调解协议,并明确履行的具体期限。
- 对于金钱给付义务,应指定具体的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对于非金钱给付义务(如工作交接、保密协议等),也应明确履行的时间和方式。
四、权利义务
- 明确双方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申请人收到款项后的配合义务(如工作交接、提供必要协助等)。
- 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双方基于本次劳动争议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结,不得再就同一争议事项提起任何形式的投诉、仲裁或诉讼。
- 如一方违反调解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调解费用
- 注明劳动仲裁调解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一般情况下,调解费用由双方协商分担,但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由一方承担。
- 若存在费用减免或缓缴的情况,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六、尾部
签名盖章:
- 调解书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签名或盖章的日期。
- 若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签名或盖章,可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代理关系。
- 劳动仲裁调解书还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盖章,并注明盖章日期,以确保证书的法律效力。
生效条件及效力:
- 明确调解书的生效条件(通常是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及其与仲裁裁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 说明如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书写注意事项
- 语言规范: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性的词汇,确保各方对调解内容的理解一致。
- 内容真实合法:调解书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格式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机构的要求制作调解书,确保其格式规范严谨。
- 审核与备案:在调解书制作完成后,应交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核,并备案保存。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撰写需要遵循法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确保调解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从而真正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