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后没有抵扣税款,仍然可能构成犯罪。具体分析如下:
一.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刑事责任
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无论是否实际抵扣了税款,都可能构成犯罪。虚开行为本身即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和税收征管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未抵扣税款的情况:即使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没有用于抵扣税款,但如果该行为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如存在虚开行为、发票内容不真实等,仍然可能构成犯罪。是否抵扣税款只是影响量刑的一个因素,而非决定罪与非罪的关键。
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 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