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召回后的违法所得同样需要被扣除。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了违法所得应当被追缴或退赔的原则,没有提及需要扣除成本或考虑其他因素。
二. 违法所得的定义
- 违法所得,顾名思义,是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财物。无论这些财物是通过何种方式获得的,只要被认定为违法所得,就应当被依法处理。
三. 召回后的处理
- 当违法所得被召回时,意味着这些财物已经被认定为非法所得,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召回本身并不改变这些财物的性质,也不成为扣除的理由。
四. 实际操作的考量
- 在实际操作中,执法机关会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或退赔,而不会考虑是否扣除了成本。因为违法所得的本质是非法的,所以不存在合法成本的扣除问题。
综上所述,被召回后的违法所得需要被扣除,且不会考虑成本因素。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以及违法所得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