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在不良贷款诉讼管理方面确实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商银行债权权益的实现,也严重制约了其风险化解成效。以下是详细的问题分析:
一. 运行机制不健全,案件管理不规范
- 诉讼案件分散杂乱:农商银行在贷款诉讼管理过程中,诉讼案件分散杂乱,缺乏统一组织,不能集中管理。这导致案件处理费时费力,成本高,效果差。
- 诉讼时效管理落后:部分基层网点对诉讼时效的管理还停留在手工作业方式,因在多个法庭诉讼案件,诉讼过程环节多、时限长,加之人员调动频繁,手续交接不清,致使案件审而未执,执而无果,怠误时机的问题时有发生。
- 信息化水平不高:贷款诉讼管理缺乏系统支撑,管理人员无法及时知晓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相关工作只能通过手工台账或凭记忆完成,案件诉讼难以系统性、连续性的管理跟进。
二. 法务工作基础薄弱,贷款诉讼质效不高
- 贷款起诉存在盲目性:部分贷款在起诉准备阶段未充分开展诉前研判和评估,不能精准掌握债务人的经营收入和财产状况,导致诉讼目的难以实现。
- 信贷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浅薄:对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等概念模糊,在维护贷款时效性、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方面缺乏主动性,致使部分不良贷款超诉讼时效。
- 诉讼案件质效不高:大部分诉讼案件“赢了官司、输了钱”,通过诉讼收回的现金资产少之又少,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价格偏高,抵债资产难以处置,案件执行效果差。
三. 宏观经济下行和社会信用体系问题
- 客户还款能力下降:宏观经济下行和疫情冲击造成客户还款能力下降,涉及的借款人和担保人多为农户,因无法归还贷款产生“赖债”心理,甚至举家外迁“逃债”,使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保全与清收难度加大。
- 惩戒力度不够:少数地方有案不立,立案不审,胜案不执的推拖现象仍有发生,对企业逃废债务行为惩戒力度不够,导致金融案件执行“软弱无力”。
四. 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不完善
- 法律制度专业人才匮乏:农商银行贷款诉讼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法律专业人才匮乏,法务部门履职不到位,作用发挥有限。
- 过分依赖法务顾问或聘任律师:贷款诉讼存在“一诉了之”的现象,内部人员不参与案件审理全过程主张权利,最后造成身为债权人的银行被上诉并且败诉的尴尬局面。
- 考核机制不健全:对贷款时效管理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机制,致使贷款时效保全不力,丧失诉讼时效贷款责任界定不清,追责力度不够。
五. 信贷人员法律知识和责任意识问题
- 法律知识欠缺:农商银行信贷人员因缺乏诉讼管理知识或工作经验,对贷款的管理仅停留在简单的提起诉讼上,不能对案件诉讼全流程跟进推动,诉讼质量和效率难以保证。
- 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信贷人员责任意识比较淡薄,“新官不理旧账”,贷款催收不及时,对已到期的贷款,应起诉的未提起诉讼,催收证据留存不完整、不规范,导致诉讼时因超诉讼时效或催收证据不充分不能得到法院完全支持。
针对上述问题,我建议农商银行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 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贷款诉讼工作机制,确保诉讼工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 提高信息化水平: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和方法,开发和运用监控模型,提升诉讼贷款信息化管理水平。
- 加强法务工作:提高信贷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确保诉讼案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 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的贷款诉讼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明确责任界定和追责力度。
- 加强沟通协调:与司法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争取司法支持,提高诉讼效率和执行效果。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