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 法规解读
- 该条款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支付、支付差额部分以及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等。
三. 实际应用
- 例如,如果某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未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如有用工单位存在此类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