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企业无力支付,持票人可以向承兑银行请求付款,并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具体分析如下:
一. 向承兑银行请求付款
-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作为承兑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因此,当汇票到期时,即使出票人或背书人(即企业)无力支付,承兑银行也负有支付义务。
二. 行使追索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这意味着,如果承兑银行因某种原因未能支付(尽管这种情况较为罕见,因为银行的信用通常被视为无风险的),持票人仍然有权向出票人、背书人等其他债务人追索款项。
- 追索权的行使条件:包括汇票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等情形。在本题中,企业没钱付款即属于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情形,因此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综上所述,如果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企业没钱付款,持票人首先应向承兑银行请求付款。如果承兑银行也未能支付(尽管这种情况很少见),持票人则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