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安启博律师|法行宝
2025-03-10 婚姻家庭

当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时,公安机关会对加害人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一. 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开具条件

  1. 情节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当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时,公安机关会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这是告诫书开具的主要条件,即暴力行为尚未达到需要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度。
  2. 教育与强制相结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强制时,应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告诫书的出具,既是对加害人的批评教育,也是一种轻微的强制手段,旨在预防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二. 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内容

  • 告诫书会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以及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这是为了确保加害人明确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同时也为受害人提供了法律上的保护。

我建议,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方应勇敢站出来,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