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王浩宇律师|法行宝
2025-07-14 劳动纠纷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以下情形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 例如,教师等职业在寒暑假期间已经享受了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休息,因此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2.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

    • 如果职工在一年内因个人原因请事假累计达到20天以上,且单位并未因此扣除其工资,那么该职工将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3. 职工请病假累计达到一定时长: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即60天)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即90天)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即120天)以上的。
    • 在这些情况下,职工因病需要长期休息,因此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4. 职工已享受年休假后又出现特定情形:

    • 如果职工在当年已经享受了年休假,但之后又出现了上述请事假、病假达到相应天数的情况,那么该职工将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综上所述,职工是否享受年休假与其工作年限、请假情况等因素密切相关。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单位和职工均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确定职工是否享有年休假权益,以确保休假制度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如果您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