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申请相关人员回避是什么意思-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行政纠纷

“有权申请相关人员回避”是指在司法程序中,当事人如果发现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这些人员回避,即不再参与本案的审理或相关工作。

一、回避的适用人员

  1. 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案件审理的法官、陪审员等。
  2. 其他诉讼参与人员:如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

二、回避的理由

  1.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如直系亲属、配偶等。
  2.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与案件结果有直接的经济或利益关联。
  3.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如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或敌对关系等。

三、回避的申请与决定

  1. 申请方式:当事人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司法机关提出回避申请,并应说明回避的理由。
  2. 决定程序:
    • 司法机关应在回避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 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但司法机关应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四、回避的法律后果

  1.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暂停参与本案工作:在司法机关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外,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审理或相关工作。
  2. 回避决定对案件审理的影响:如果回避申请得到支持,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将不再参与本案的审理或相关工作,司法机关将另行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

综上所述,“有权申请相关人员回避”是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当事人在司法程序中发现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