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费由个人账户收取是不合法的。工会经费中的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这部分会费应当直接缴纳给工会,而不是由个人账户来收取。
具体来说:
缴纳对象:工会会员需要按月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会费,这是会员的义务之一。会费不是缴纳给个人账户,而是缴纳给工会组织。
经费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企业事业单位等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拨缴的经费等。这些经费都是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的,不是由个人账户来管理和收取的。
经费使用:工会经费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并且需要接受监督。如果由个人账户收取会费,就难以保证经费的合法使用和管理。
因此,工会会费不应该由个人账户收取,而应该直接缴纳给工会组织。如果发现有个人账户收取工会会费的情况,应该及时向工会或相关部门反映,以维护工会经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