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即一个男人起诉妻子离婚,并主张孩子由妻子抚养,自己不支付抚养费,且孩子未满18岁的情况,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明确结论:在离婚案件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因此,原告(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主张通常是不会被法院支持的。
接下来,详细分析:
抚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这意味着,无论父母是否离婚,他们都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以支持子女的成长。
抚养费的支付原则:
- 抚养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如果一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院的处理方式:
-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 如果原告(男方)坚持不支付抚养费,法院可能会对其主张不予支持,并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抚养费责任。
特殊情况的考虑:
- 如果男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支付抚养费,他可以在诉讼中提供相应证据,并请求法院酌情考虑。
-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完全免除抚养义务,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其支付较低的抚养费或采取其他方式履行抚养义务。
综上所述,在离婚案件中,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以支持子女的成长。因此,原告(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主张通常是不会被法院支持的。如果男方有特殊情况或经济困难,他可以在诉讼中提供相应证据并请求法院酌情考虑。但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完全免除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