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当评审专家 劳务费能不能拿-韦海团律师|法行宝
2025-07-12 劳动纠纷

公职人员作为评审专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领取劳务费的。具体分析如下:

  1. 现行规定:

    • 现行有关劳务费的规定并未明确禁止公职人员参与劳务活动并领取报酬。劳务费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实际从事劳务的人员,且发放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标准。
  2. 合规性判断:

    • 公职人员作为评审专家领取劳务费,需确保实际提供了劳务,且该劳务非其本职工作所涵盖。
    • 劳务费的发放应经过批准,资金来源合规,发放和领取行为有明确政策依据,发放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
    • 公职人员领取劳务费不应影响其职务廉洁性,也不应影响本职工作。
  3. 具体情形分析:

    • 若公职人员在本单位实际从事评审等劳务,且其本职工作已包含相关劳务,则不能另行领取评审费。
    • 若公职人员未经批准在其他单位从事劳务并领取劳务费,且次数较多、数额较大,可能构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廉洁纪律。
    • 若公职人员以收取评审费名义收受数额较大的财物,可能涉嫌受贿。
  4. 地区性规定:

    • 部分地区如江苏省,对省级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参加评审工作并领取专家劳务费有具体规定,明确了公职人员不能取酬的若干情形,并规定了严格的审批手续。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作为评审专家在符合合规性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领取劳务费的。但需注意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劳务费的领取合法合规,不影响职务廉洁性和本职工作。如有具体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