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 专项附加扣除-孙晓峰律师|法行宝
2025-03-08 经济纠纷

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已去世,则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3000元/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一. 法律依据与解析

  • 根据相关税务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即3000元/月。这一规定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即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全部去世时,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的标准来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

二. 具体适用情况

  • 例如,如果某纳税人在2024年的纳税年度内,其兄弟姐妹均已去世,那么该纳税人在2025年就可以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标准,即3000元/月,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三. 操作建议

  • 我建议纳税人在符合上述情况时,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并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 如纳税人之前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对于之前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后续领工资时补扣除。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