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双开是由纪委还是单位决定-王晶律师|法行宝
2025-03-06 交通事故

醉驾“双开”由纪委和单位共同决定,但具体流程上一般先由纪委提出处理建议,再由单位(如党组织或公职人员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决定。

一. 醉驾“双开”的决定流程

  1. 纪委的调查与处理建议:纪委作为党内监督机关,会对涉嫌醉驾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如果查实醉驾行为,纪委会根据党内相关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其中可能包括“双开”(即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建议。
  2. 单位的决定:单位(如党组织或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在收到纪委的处理建议后,会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醉驾公职人员进行进一步的处理。这包括审议纪委的处理建议,并作出最终的决定。如果决定对公职人员进行“双开”,则会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二. 法律依据

  •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主要规定了醉驾的法律后果(如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等),但并未直接涉及“双开”的决定流程。然而,“双开”作为对公职人员的严厉处分,通常依据的是党内相关规定以及公职人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 在实际操作中,纪委和单位会依据党内纪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职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共同决定对醉驾公职人员的处理。

三. 实例说明

  • 例如,某公职人员因醉驾被交警查获。随后,纪委介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双开”建议。最终,该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如党组织)审议并采纳了纪委的建议,决定对其实施“双开”处分。

我建议:醉驾行为不仅危害公共安全,还会对公职人员的职业生涯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醉驾行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