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关于不服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同意复议决定的情况,结论是: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结论:
在行政诉讼中,当原告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而提起诉讼时,法院会对行政复议决定进行审查。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行政复议决定是合法的,即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且复议决定的内容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法院就会支持这个复议决定。
既然法院支持了行政复议决定,也就意味着原告的诉讼请求——即要求撤销或改变复议决定——是不成立的。因此,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表示原告的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总的来说,不服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如果同意复议决定,就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是行政诉讼中处理此类案件的一种常见方式。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