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显著轻微和犯罪情节轻微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性质和法律后果。
一. 性质不同
犯罪显著轻微:其性质是有犯罪事实,但由于情节显著轻微,通常不被认为是犯罪。这表示,虽然存在某种行为,但该行为因其显著轻微的特性,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
犯罪情节轻微:则是指罪犯的主观恶意相对较小,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社会风险方面并不严重。这表示,该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因其情节轻微,可能会受到较轻的处罚或免予处罚。
二. 法律后果不同
犯罪显著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行为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那么行为人将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也不会有档案记录(即前科)。
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能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意味着,即使行为被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行为人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通常不会受到刑罚处罚。
综上所述,犯罪显著轻微和犯罪情节轻微在性质和法律后果上存在显著差异。犯罪显著轻微通常不被认为是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而犯罪情节轻微则构成犯罪,但可能因情节轻微而免予刑罚处罚,但仍可能承担其他形式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