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合同都在单位手里时,您不必过于担心,因为您有权利要求单位提供合同副本进行查阅,并且法律也为您提供了相应的维权途径。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明确要求单位提供属于您的劳动合同副本。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以书面形式(如邮件、函件等)向单位提出这一要求,并留存好相关的沟通记录,以备后续可能需要使用。
如果单位拒绝提供劳动合同副本,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正式举报。在举报时,您需要详细反映单位拒绝提供合同的具体情况,并附上您之前与单位协商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劳动监察机构有权责令单位改正其不当行为,并可能给予相应的处罚。
同时,即使您手中没有劳动合同,也不影响您主张自己的权益。在劳动纠纷中,您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您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例如,您可以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些证据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单位利用掌握劳动合同之便擅自修改其中条款,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您发现单位有此类行为,可以立即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并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当劳动合同都在单位手里时,您应该积极采取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以及收集其他证据等方式,您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