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是有可能不起诉的。具体来说,不起诉的情形主要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类。
法定不起诉: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尽管在职务犯罪中较少见);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酌定不起诉:
-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这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国外已受刑事处罚、又聋又哑或盲人犯罪、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从犯或胁从犯,以及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等情形。
证据不足不起诉:
-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职务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因此,如果面临职务犯罪指控,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身的法律地位和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