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能直接叫轻伤二级的人自诉。轻伤二级案件既可以自诉也可以按公诉程序处理,具体取决于被害人的选择和案件的具体情况。
自诉程序:依据法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若被害人选择自诉,需要确保自身证据充分,以支撑其诉求。
公诉程序: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且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立案侦查,经立案侦查和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案件则进入公诉程序。在公诉程序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会负责案件的侦查和起诉工作。
因此,公安机关不能直接要求轻伤二级的被害人自诉,而是需要根据被害人的选择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案件的处理程序。如果被害人对自诉或公诉程序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