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挂靠二建(二级建造师)证书,将承担行政责任,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吊销资质证书,并且可能需要对因挂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 行政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将受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资质证书。
- 解释:挂靠二建证书,即属于“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因此将承担上述行政责任。
二. 连带赔偿责任
- 依据: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解释:如果挂靠二建证书承接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那么挂靠人和被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都需要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建议:不要为了短期利益而挂靠二建证书,这不仅违法,还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