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公安机关对诈骗罪不予立案,报案人民事诉讼是不是成立”,我首先给出明确的结论,然后再进行详细的解释。
结论:公安机关对诈骗罪不予立案,并不直接影响报案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是两种独立的诉讼程序,各自有独立的立案、审理和判决程序。
解释: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 刑事诉讼:主要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负责,针对的是犯罪行为,目的是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 民事诉讼:由法院负责,针对的是民事纠纷,目的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赔偿损失等。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影响:
- 公安机关对诈骗罪不予立案,意味着在刑事诉讼程序上,公安机关认为该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或者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立案。
- 但这并不意味着报案人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报案人仍然有权根据民事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 民事诉讼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原告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等。
- 只要报案人的民事诉讼符合这些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并依法进行审理。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诈骗罪不予立案,并不妨碍报案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或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