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司雇佣50岁以上女员工不买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符合退休条件的情形
法律规定: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女工人年满50周岁,且满足连续工龄满十年、累计缴费满15年的条件,即符合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单位义务:
- 在此情况下,由于劳动合同已经自动终止,单位停止为女工人缴纳社保是合法合规的。
后续处理:
- 女工人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并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
二、不符合退休条件的情形
劳动合同未终止的情况:
- 司法实践差异:
- 虽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但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地区认为此规定并非强制性。
- 单位义务:
- 如果女工人虽达到50岁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单位继续留用,双方关系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单位有义务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 权益维护:
- 若单位拒绝缴纳社保,女工人可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履行法定职责。协商不成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 严格执行法规:
- 部分地方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执行,认为女工人达到50岁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此后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 单位义务:
- 个人续缴:
- 女工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保,直至满足累计缴费满15年的条件,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三、单位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 如果单位拒绝为符合社保缴纳条件的女工人缴纳社保,且该行为被认定为违法,单位将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和法律措施。
- 若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女工人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女工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单位追讨相应的赔偿。
综上所述,公司雇佣50岁以上女员工是否买社保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女工人符合退休条件且劳动合同已终止,单位不买社保是合法的;如果女工人不符合退休条件且劳动合同未终止,单位有义务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在任何情况下,单位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其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