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16年后调岗但不能胜任新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 分析与建议
不能胜任工作的法律后果: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并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与用人单位沟通:在面临不能胜任新工作的情况下,我建议你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你工作表现的具体评价,以及是否有提供培训或进一步调整工作岗位的可能性。
准备应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你需要了解并准备应对相关的法律后果,如经济补偿、失业保险等。
保留证据,维护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你保留好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你在公司工作16年后调岗但不能胜任新工作,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我建议你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并准备应对可能的法律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