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特困的人和居委会签定的是遗赠协议吗-张启阳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婚姻家庭

《特困供养协议》在涉及财产继承权利义务的认定时,可以将其认定为遗赠扶养协议。具体分析如下:

一. 特困供养协议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关系

  1. 特困供养协议的定义:特困供养协议是在政府部门主导下签订的,用于保障特困人员的吃、穿、住、医、葬等五个方面的生活需求。
  2.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并在遗赠人死亡后享有按约定取得其遗产权利的合同。
  3. 特困供养协议的遗赠扶养性质:虽然特困供养协议是在政府主导下签订的,但其内容具备了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和构成要件。在扶养人履行了对特困人员的生养死葬义务后,可以依据特困供养协议约定获得对被扶养人财产的继承权。

二. 法律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的相关规定,虽然该解释未直接提及特困供养协议,但明确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及履行要求。
  • 特困供养协议在涉及财产继承时,可以参照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 实际案例

  •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已将特困供养协议认定为遗赠扶养协议,并据此判决扶养人在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后,有权依据协议获得被扶养人的财产。

我的观点:综上所述,特困供养协议在涉及财产继承权利义务的认定时,可以将其视为遗赠扶养协议。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认定是基于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扶养人的实际履行情况而定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