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诉书一审二审怎么称呼呢-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行政纠纷

在诉讼程序中,“抗诉书”这一表述通常与检察机关的抗诉活动相关,而针对一审和二审的不同阶段,其称呼及处理程序也有所区别。以下是关于抗诉书在一审和二审中的具体称呼及相关说明:

  1. 一审中的抗诉书:

    • 在一审程序中,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提出抗诉的,会制作“刑事抗诉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此时,抗诉书是针对一审判决或裁定提出的,旨在请求二审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
  2. 二审中的抗诉书(实际上为二审抗诉的继续或新的抗诉):

    • 在二审程序中,如果检察机关对一审抗诉后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认为有错误,且符合抗诉条件的,可以再次提出抗诉。此时,虽然具体的文书名称可能仍然称为“刑事抗诉书”,但其内容会针对二审判决或裁定提出抗诉理由和请求。
    • 需要注意的是,二审抗诉与一审抗诉在程序上有所区别,且二审抗诉的提出需要更加严格的条件和审查。

综上所述,抗诉书在一审中通常称为“针对一审判决的刑事抗诉书”,而在二审中则可能称为“针对二审判决(或裁定)的刑事抗诉书”,但具体名称可能因地区或法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重要的是,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中的抗诉书,都是检察机关对法院判决、裁定提出异议并请求重新审理的重要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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