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故意多加附加费,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具体分析如下:
一. 网约车司机故意多加附加费属于违规行为
-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网约车司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收费。故意多加附加费,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属于违规行为。
二. 违规收费的处罚措施
- 同样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对于网约车司机违规收费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这是针对此类违规行为的直接法律后果。
三. 实际案例理解
- 例如,某网约车司机在乘客未知情的情况下,故意增加了行程的附加费。乘客发现后向相关部门投诉。经过调查,该司机被确认存在违规收费行为,最终受到了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我建议,如果你遇到了网约车司机故意多加附加费的情况,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并及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