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终止调查使用那个法律条款-白国彤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刑事辩护

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终止调查的法律条款主要涉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

一.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条款

  1. 第一百八十六条:
    •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1. 没有犯罪事实的;
      2.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 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一条款明确列举了应当撤销案件(即终止调查)的多种情形,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等。

  1. 第一百八十七条:
    • 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这一条款规定了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的程序要求,需要制作相应的报告书并报经批准。

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相关条款

  1. 第二百八十七条:
    • 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应当同时告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这一条款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阶段,发现案件不符合逮捕条件或者犯罪嫌疑人具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应当告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从而终止调查。

三. 另案处理与终止调查的关系

  • “另案处理”是指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与该案件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
  • 当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符合“另案处理”的条件时,公安机关可能会对其单独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应当撤销案件(即终止调查)的情形,那么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对其进行终止调查。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终止调查的法律条款主要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具体操作中,办案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终止调查。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