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受刑事处罚工资待遇问题-罗健亮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劳动纠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刑事处罚,其工资待遇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一. 受刑事处罚期间的工资待遇

  1. 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 若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2. 被判处刑罚期间:

    •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如单位未给予开除处分的,停发工资待遇,不计算工作年限。如在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安排了临时工作的,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60%计发生活费。
    •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二. 刑事处罚后的工资待遇

  1. 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

    • 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被停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且该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2. 受刑事处罚后重新就业:

    • 受到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重新就业后,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确定。

我建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犯刑律,以免对自己的工资待遇及职业生涯造成不良影响。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