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方是违法主体。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违法主体的判断
法律依据:根据《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需要占用林地并砍伐林木进行建设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占用林地并进行建设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
责任归属:在本案中,业主方作为项目的发起方和最终受益者,有责任确保项目施工的所有手续齐全且合法。施工方是按照业主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的,若业主方未办理相关手续,则施工方在不知情或被迫情况下进行的施工行为,其法律责任应由业主方承担。
二. 施工方的责任
三.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