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不是由人社局决定的。具体分析如下: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 工伤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期间。其时长主要依据医疗机构的诊断意见和医嘱来确定,并参照相关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等规定。
- 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同样不得超过12个月。
相关责任与流程:
- 工伤职工需向用人单位提出停工留薪期申请,并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
- 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各项待遇,包括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返回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按规章制度处理。
法律依据: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长及延长均依据医疗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意见。
综上所述,工伤停工留薪期的确定主要依据医疗机构的诊断意见和医嘱,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而非由人社局直接决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