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人写的信会经过监狱检查后再转交给收信人。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一. 信件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二. 信件扣留
三. 信件投递
监狱或看守所设有专门的邮政信箱,一般在1-2天内进行内容审查,审查后投放到邮箱中,邮局投递员每天投递报刊、书信时都会开箱收寄。
我的建议:在写信给被判刑人员时,应避免提及与案件有关的事项或隐私问题,以免信件被扣留。可以更多地书写一些鼓励性或积极性的内容,如配合政府、认罪伏法等,这类话语通常更容易通过检查。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