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嫌疑人款退还清后不可以随意拉黑受害人。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诈骗案嫌疑人退还赃款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减轻或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一个重要情节。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退还赃款后就可以无视受害人的存在或权益。
其次,拉黑受害人可能涉及对受害人的进一步伤害或侵扰。在法律上,受害人有权了解案件进展、参与诉讼过程,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救济。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随意拉黑受害人,可能会阻碍受害人行使这些合法权利,甚至可能构成对受害人的新的不法侵害。
最后,从道德和伦理的角度来看,拉黑受害人也是不妥的。诈骗行为本身已经对受害人造成了伤害,退还赃款只是弥补这种伤害的一种方式。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退还赃款后仍然对受害人持有敌意或不满,并采取拉黑等不当行为,那么这不仅无法真正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还可能进一步加剧双方的矛盾和冲突。
综上所述,诈骗案嫌疑人款退还清后不可以随意拉黑受害人。相反,嫌疑人或被告人应该积极与受害人沟通,寻求双方的谅解和和解,以更好地化解矛盾、修复关系。如果双方之间存在纠纷或争议,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拉黑等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