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签了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由此可见,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并不排除学生群体,只要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实际上提供了劳动,就形成了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
具体来说,学生在劳动合同关系中享有以下权利:
-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学生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 休息休假的权利:学生有权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息和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
- 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学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社会保险的权利:学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同时,学生在劳动合同关系中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 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义务:学生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
- 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学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劳动任务。
- 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如果学生在工作中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总之,学生签了劳动合同后,就与其他劳动者一样,受劳动法的保护,享有相应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学生在劳动合同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