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挂靠在单位,单位给上保险但工资报酬发了后又转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一. 分析挂靠缴纳社保的合法性
- 社保缴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表明,社保缴纳是基于真实的劳动关系而存在的。
- 挂靠关系的本质:个人挂靠在单位,通常意味着并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而是以一种虚假或形式上的关系来缴纳社保。这种做法违背了社保缴纳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二. 分析工资报酬转走的合法性
- 工资报酬的性质:工资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后应得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 转走工资报酬的违法性:如果单位在发放工资报酬后又将其转走,实际上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三. 综合判断
结合上述分析,个人挂靠在单位并缴纳社保,但工资报酬被转走,这种做法既违反了社保缴纳的规定,又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我建议:个人和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通过挂靠的方式来规避社保缴纳的责任或义务。同时,劳动者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遇类似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