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试用期因为企业经营不善被辞退,一般是有补偿的。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因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属于经济性裁员。即便员工处于试用期,也享有相应权益。若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经济性裁员,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若你在试用期工作了两个月,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即2500元。不过,如果公司能证明你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便经营不善,辞退你也无需支付补偿。但公司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已将该条件告知你,同时能提供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
若你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违法,或对公司支付的补偿有异议,可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