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钱已经付清还要行政处罚吗-石进学律师|法行宝
2025-07-02 劳动纠纷

即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钱已经付清,仍然可能需要接受行政处罚。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1. 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别:

    • 刑事责任是对犯罪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主要侧重于惩罚与威慑。
    • 行政责任则是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制裁,更侧重于修复损害与预防再犯。
  2. 行政处罚的必要性:

    • 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额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并且取得了受害者的书面谅解,从而在刑事上被相对不起诉,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免除行政责任。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已经实质破坏了劳动用工秩序,侵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这一基本人权。
    • 行政处罚是对这种违法行为的进一步制裁,旨在修复因违法行为而受损的社会秩序,并预防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3.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为人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这并不免除其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对于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或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等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4. 实际案例:

    • 在实际案例中,如温江区某超市拖欠职工工资案,虽然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归案后认罪悔罪,并全额付清了拖欠的工资,取得了书面谅解,从而被相对不起诉,但检察机关仍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了给予张某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最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张某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张某处以罚款。

综上所述,即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钱已经付清,并且犯罪嫌疑人在刑事上被相对不起诉,但仍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这是因为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功能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进一步制裁和预防再犯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