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私自持有两国护照是违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任何中国公民,如果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这意味着,公务员作为中国公民,如果私自持有两国护照,即表明他/她可能同时拥有了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国籍,这与中国的国籍法相违背。
其次,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其行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私自持有两国护照不仅违反了国籍法,还可能涉及到其他违法行为,如伪造、变造护照等,这些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外,公务员的行为还受到其职业道德和纪律的约束。私自持有两国护照可能涉及隐瞒、欺骗等不诚信行为,这与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相悖。
综上所述,公务员私自持有两国护照是违法的,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也违背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因此,建议公务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要私自持有或尝试获取两国护照。如果有任何关于国籍或护照的问题,应当咨询相关的法律机构或部门,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