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税是按照新法还是旧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税法变动情况以及税法的实施日期。以您提到的个人所得税法为例,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因此,自该日期起,纳税应遵循新的税法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为了确保新旧税制的平稳过渡,发布了公告明确了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征管办法。根据公告,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则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进行预扣预缴。
此外,考虑到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与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可能存在差异,居民个人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在年度终了后可以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实现税款的多退少补。
对于非居民个人,其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则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
综上所述,如果您是在2019年1月1日或之后进行纳税,那么应该遵循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如果您对具体的税法条款或纳税操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税务顾问,以确保您的纳税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